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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带一路’倡议与东亚区域国别研究”后期资助项目申报通知
( 发布日期:2022-12-26 阅读:次)

2023年度浙江省哲学社会科学重点研究基地

浙江工商大学东亚研究院

“‘一带一路’倡议与东亚区域国别研究”后期资助项目申报通知

各有关单位:

浙江工商大学东亚研究院下辖教育部国别和区域研究培育基地“日本研究中心”。日本研究中心接受教育部国别与区域研究中心秘书处指导,从事日本及东亚研究本硕博一体化人才培养和科学研究、社会服务、政策咨询等工作。中心走“多学科融合、特色发展”之路,汇聚校内各学科优质资源,继续做强日本历史文化基础研究的同时,致力于中日政治、经济、文化等关系的现实问题研究。明年恰逢“一带一路”倡议提出十周年之际,为进一步做好为浙江省政府和国家相关部门提供资政服务的工作,我院决定设立“‘一带一路’倡议与东亚区域国别研究”后期资助项目,本次课题申报紧扣“一带一路”与东亚区域国别研究这一主题,核心研究方向为东亚区域经济与贸易。现将该项目申报工作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课题类型及资助额度

依据申报人成果完成程度,本次基地课题分两类:(1)申报人书稿已经完成的,提交东亚研究院并经我院组织专家审核通过后,直接由我院组织进入出版程序;(2)申请人书稿未完成申报本课题的,已完成部分应不低于40%,书稿完成提交我院并经我院组织专家审核通过后进入出版程序。

课题经评审立项并与基地签订《课题立项协议书》后生效。

二、申报要求

(一)申报基地课题的负责人只能申报本基地的一项课题,已承担本基地课题未完成者,不得申报本年度的基地课题。

(二)课题的成果形式均为专著,结项成果报送基地并由专家验收通过后由基地负责组织出版。

三、课题结项要求

1.课题完成后,课题负责人应将完整的结项材料,报基地审核。结项材料包括:

①提供申报人撰写的完整稿件。

②《浙江省哲学社会科学重点研究基地课题鉴定结题审批书》1份。

③其它未尽事宜参照《浙江省哲学社会科学规划课题管理办法》中的相关规定执行。

2.课题完成时间一般不超过3年。研究时间自立项之日起算。

3.成果标注:获得出版资助的著作,将统一标注“浙江省哲学社会科学重点研究基地课题浙江工商大学东亚研究院成果”,且作为同一级别课题的唯一标注。

四、申报时间

本课题长期征集。

五、材料要求

课题申报书、论证活页见附件。请申报者将纸质《课题申报书》(一式3份、A3纸双面打印、中缝装订),通过EMS或顺丰快递邮寄至:浙江省杭州市下沙高教园区学正街18号 浙江工商大学东语楼311室,同时将《课题申报书》和《汇总表》的电子文档发送至[email protected](邮件主题请标明“2023年度东亚研究院课题申报”字样)。

六、联系方式

联系人:薛老师

电话:0571-28008393            

通讯地址:310018 浙江省杭州市下沙高教园区学正街18号 浙江工商大学东语楼311室


附件1:“‘一带一路’倡议与东亚区域国别研究”后期资助项目课题指南

1.“一带一路”建设与东亚区域经济合作研究

2.“一带一路”建设与东亚区域经济共同体研究

3.“一带一路”建设与东亚区域贸易发展研究

4.“一带一路”建设与东亚区域数字经济研究

5.“一带一路”建设与东亚区域涉税问题研究

6.“一带一路”建设与东亚区域金融体系研究

7.“一带一路”建设与东亚区域文化产业研究

8.“一带一路”建设与东亚国家信用风险研究

9.“一带一路”建设与东亚区域公共产品研究

10.“一带一路”建设与东亚投资国际法研究

11.“一带一路”建设与东亚区域海关合作机制研究

12.“一带一路”建设与东亚跨境通道研究

附件2:一带一路”倡议与东亚区域国别研究专项课题申报书

附件3:浙江工商大学东亚研究院基地课题汇总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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