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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动态】区域国别学系列讲座19通讯| | 梅谦立:从孔子到朱熹:17-18世纪中西哲学对话的转变
( 发布日期:2024-10-08 阅读:次)

主讲人简介:

梅谦立(Thierry Meynard),法国人,中山大学哲学系教授,博士生导师,中山大学西学东渐文献馆副馆长;主要研究中西思想交流、西方古典哲学、当代新儒家;2003年获得北京大学中国哲学博士学位,论文《梁漱溟的宗教观》;著有《从邂逅到相识:亚里士多德与孔子相遇在明清》(北京大学出版社,2019年)、The Jesuit Reading of Confucius (Boston: Brill, 2015)、Confucius Sinarum Philosophus(Rome, 2010)、The Religious Philosophy of Liang Shuming(Boston: Brill, 2010),与Philip Major合著,The Dao Companion to Liang Shuming (Springer, 2023)、与Daniel Canaris合著, From Confucius to Zhu Xi: François Noël’s Chinese Philosophy (1711) and its Treatise on God (Brepols, 2023)、A Brief Response on the Controversies over Shangdi, Tianshen and Linghun, by Niccolò Longobardo (Palgrave, 2021)、与潘大为(Pan Dawei)合著, A Brief Introduction to the Study of Human Nature by Giulio Aleni (Brill, 2020)、与台北“中研院”李奭学教授合作出版了Jesuit Chreia in Late Ming China(Peter Lang, 2014);主编《中国哲学家孔夫子》(四卷,大象出版社,2021年),在商务印书馆(北京)编辑了利玛窦《天主实义今注》(2014)、高一志《齐家西学今注》(2023)、《修身西学今注》(2019)、《童幼教育今注》(2017)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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梅谦立教授

9月20日下午,应我院邀请,中山大学哲学系梅谦立(Thierry Meynard)教授在东语楼202会议室为我校师生做了一场题为“从孔子到朱熹,17-18世纪中西哲学对话的转变”的精彩讲座。本场讲座由东亚研究院、哲学系刘旭老师主持,东语学院哲学系主任柴可辅副教授参与对谈,四十余名本科生、研究生参加讨论。

讲座伊始,梅老师简要介绍了卫方济(Francois Noel,1651—1729)所处的时代背景。自利玛窦(Matteo Ricci,1552—1610)用古代儒家思想解释基督教以来的百年间,耶稣会士们批判宋明理学,视之为无神论。卫方济正是在这一背景下创作了《中国哲学》,重新评估宋明理学,肯定其为有神论。从尊“古儒”斥“新儒”到吸收宋明理学,他首次建立起宋明理学与西方哲学的共同基础。本次讲座即通过耶稣会士卫方济的《中国哲学》及其宋明理学核心概念的理解来见证17-18世纪中西哲学对话的转变。

卫方济,比利时人,弗拉芒耶稣会士,是18世纪中西“礼仪之争”历史舞台上的关键人物。1670年入耶稣会,1684年离开欧洲抵达澳门,曾在广州、上海、南昌等地工作、学习儒学。1702年,被派到罗马解释“中国礼仪”,就中国礼仪的性质向教皇上呈来华耶稣会士收集的证词,并撰写报告,为耶稣会的“文化适应政策”进行辩护。1703年起,卫方济使用罗马耶稣会档案馆所收藏的四书注释,完善了《中华帝国六经》一书,并继续编辑《中国哲学》,彼时已从教宗获得了出版的特别许可,但当时并未出版。1704年11月,梵蒂冈决定禁止中国礼仪,但并未公开。四年后,卫方济回到中国才意识到,教宗所派来的特使多罗已经表达出禁止中国礼仪的决定。1708年1月,卫方济再次回到欧洲解释中国礼仪,但遗憾的是,1710年教宗还是正式地颁布了1704年禁止中国礼仪的秘密决定。一年后,他在布拉格出版了《中华帝国六经》及《中国哲学》。

梅教授进而就《中国哲学》开展讲述,其书分三论:第一论“中国人对第一实体即上帝的认识”,第二论“中国人的葬礼”,第三轮“中国伦理学”。耶稣会罗马档案馆藏有第一论的手稿(ARSI Fondo Gesuitico 724.4),共128页。手稿序言有“在这里中国”(in hac China)的字样,可知此序在中国写就。法国国家图书馆藏有另一个手稿,题为《基于中国原著选的中国思想之初探,由此可解决几乎所有关于中国的争论》,正式出版时,受礼仪之争的压力,标题改为《中国哲学》。虽然这是历史上第一本题为“中国哲学”的书,但其与今天的中国哲学著作并不相同:既不介绍中国哲学史,也不介绍各学派或重要思想家,而是大量翻译宋明理学相关著作,为理学辩护。方卫济把形而上学、丧礼及伦理学放在一起阐述,体现了其渴望向欧洲人传达中国人如何看待上天、祖先和他人,具有很强的策略性。此书问世后不久,耶稣会便禁止发行,影响甚微。

接下来梅教授主要就《中国哲学》第一论中的形而上学部分进行阐述,即“关于God的认识”。第一论按历史顺序分为三章:第一章根据经院哲学的方法,按照九个属性分析了“天”和“上帝”的含义,专门对应了四书五经中的理解,证明了中国古人认识了真正的Deus;第二章继续使用九个属性分析宋明理学中“天”的概念,按照宋明理学,无形的天可以被诠释为理、命、性、道、太虚等;第三章涉及在华传教士、中国基督徒、异教徒、康熙对“天”的理解。

其中,“god”即宋明理学中的“太极”。太极是事物本身的本质(natura)。一是作为第一因的太极,卫方济认为,太极是“产生自然的自然”(natura naturans),世界是“被产生的自然”(natura naturata)。太极是世界的内在原则,因为它让天地万物存在,是天地万物的第一作者(Primus author)。同Deus一样,太极不可被命名,亦体现了其超越性,苏亚雷斯《神学大全》谈及到了天主无法可说(ineffabilis)的观念,这也是自柏拉图以来的古希腊神秘主义传统。二是作为运作本体的太极,按照经院哲学,God与物的性要严格区分,因而God不能作为它们运动的直接原因。但是,因为God作为宇宙整体运作的原则(principium operationum totius),可以God是运作的本体,是所有动作的最终理由。因此,太极具有两面性,既是万物的来源,又是万物的主宰者,既超越世界,又在世界中。在这个语境论述中,同时也留下了一个问题,此前,范礼安、利玛窦、龙华民都把“万物一体”这样的观念理解为泛神论。卫方济自己肯定太极的超越性,然而没有处理“理一分殊”,也许很难摆脱泛神的怀疑。

鬼神亦是太极。在《中国哲学》中,方卫济将“鬼神”翻译成“毁灭及生产之神”(spiritus destruens & producens),“毁灭”与“生产”表现出神(spirit)所具有的更强主动性,尤其是“毁灭之神”一语与宋明理学中对“鬼”的理解实相去甚远,无疑更接近西方基督宗教的神鬼观。卫方济列举了四个鬼神的表述,均展示了宋明理学的观念,并且引用蔡清的表述以区分单独的神和双面的“鬼神”,以此说明,鬼神是两种势力,密不可分,可以作为推动宇宙发展的第一因,即太极,亦是Deus。

虽然方卫济试图从西方的God问题出发解释宋明理学,但其学术方法和理解仍然有所缺失,尽管如此,这一尝试值得敬佩。《中国哲学》第一次在西方系统地介绍宋明理学,第一次展示和肯定古儒与宋儒的连续性——道统,肯定在哲学意义上太极是God,肯定鬼神虽然鬼神体物不遗,然而有形而上学的维度,使天通过无形的鬼神造化万物。作为耶稣会士的遗产,它以哲学的概念,将中西方的传统联系在一起,是18世纪中西哲学对话的重要案例。

东语学院哲学系主任柴可辅老师从中西文明对话的三个阶段总结了本次讲座。第一阶段,基督教最早传播到中国可以追溯到唐朝,贞观九年(635),景教高僧阿罗本来到长安,唐太宗李世民给予了礼遇,并允许其传教。景教开始在长安建立教堂,并逐渐向其他地区扩散,今留有《大秦景教流行中国碑》。第二阶段,明清之际,以利玛窦为代表的天主教传教士来到中国,他们不仅传播基督教,还将西方的科学、技术介绍到中国,形成了西学东渐的第一次高峰。同时,中国的传统典籍也被翻译成外文,对欧洲的文艺复兴产生了影响,本次讲座的主人公卫方济正是这一时期的人物。后因礼仪之争在1717年康熙帝颁布了禁止天主教传播的命令,要求传教士签署“遵守中国礼仪,不干涉中国习俗”的保证书,否则将被驱逐出境。这一情况一直持续到19世纪中叶,西方列强通过一系列的战争和不平等条约重新打开了中国的大门,即中西文明交流的第三个阶段。

最后,讲座在梅老师和学生们的热烈讨论中结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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