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2年,东盟十国发起了《区域全面经济伙伴关系协定》(RCEP)。2020年11月15日,东盟十国和中国、日本、韩国、澳大利亚、新西兰共15个亚太国家正式签署了该协定。2021年11月2日,RCEP达到协定生效门槛。2022年1月1日,协定对已提交核准书的10国正式生效。RCEP覆盖人口约22.7亿,GDP约占全球的33%、出口额占全球的30%。作为当前世界上参与人口最多、成员结构最多元、经贸规模最大、最具发展潜力的自由贸易协定,RCEP的生效为区域合作的深化发展创造了崭新机遇,为世界经济的开放融通注入了强劲动力,为中国经济的持续繁荣提供了强大引擎。
深化经济开放融合,推进区域合作迈上新台阶
RCEP的生效实施标志着世界上最大的自由贸易区正式扬帆起航,将推动区域一体化向更高水平迈进。
首先,RCEP的生效实施将有助于打造地区经贸合作新增长点,深化东亚区域经济开放融合。从经贸合作角度看,RCEP的生效实施提高了地区贸易投资自由化和便利化程度,密切了域内国家的经贸投资往来,为扩大区域贸易投资规模按下了“加速键”。具体来说,在贸易领域,一方面,RCEP正式生效后,已核准成员国间90%以上货物贸易的关税将最终变成零,这为地区货物贸易的繁荣发展注入了正能量;另一方面,RCEP现有的15个成员国均在服务贸易上作出了高于原有“10+1”自贸协定水平的开放承诺,有力地带动了区域内服务贸易的提质升级。在投资领域,RCEP明晰了禁止业绩要求的内容,采用负面清单模式对非服务业投资作出了相关承诺,并加大了投资保护的力度,有利于推动地区投资不断取得丰硕成果。
从产业链供应链运行来看,RCEP的生效实施增加了产业链供应链黏性,拓展了区域产业链供应链网络,为维护区域产业链供应链的畅通稳定作出了积极贡献。当下,百年未有之大变局与世纪疫情相互交织,地区乃至全球的产业链供应链面临着前所未有的挑战。在如此严峻的情势下,RCEP的生效、全球最大自由贸易区的正式启航将促进各类经济要素,如人员、货物等的顺利有序流通,加强域内国家间的生产分工合作,有效地助力了区域产业链供应链的安全稳定与加速融合。
其次,RCEP的生效实施将有助于增进亚太经济互联互通,开启亚太区域一体化发展新阶段。作为全球规模最大的自由贸易协定,RCEP的如期生效将加快中日韩自贸区谈判进程,提振中日韩自由贸易协定最终达成的信心。通过RCEP,中国和日本、中国和韩国首次建立起了自贸伙伴关系。这将激发三国间务实合作的潜能,拓宽互利合作的空间,为中日韩自贸协定的最终顺利缔结创造良好条件。同时,RCEP还是一份由亚太地区15国签署的现代、全面、高质量、互惠的新型自由贸易协定,涵盖了全球约三分之一的经济体量,被视为引领亚太区域一体化朝着更高质量、更深层次方向前进的重要力量。RCEP实施后,将有益于亚太经合组织互联互通蓝图的落实、亚太区域合作水平的提升以及亚太自由贸易区的建设,为构建开放包容、创新增长、互联互通、合作共赢的亚太命运共同体提供有力支撑。
拥抱多边主义与自由贸易,开创全球经济合作新局面
助力后疫情时代经济复苏、完善全球经济治理体系、拥抱多边主义与自由贸易,RCEP的生效对世界发展具有重大意义。
首先,纵观2021年世界局势,新冠肺炎疫情延宕反复,疫情影响持续蔓延,各国产业链遭受巨大冲击,全球经济复苏受阻。与此同时,冷战地缘战略思维正在破坏世界经贸合作大势,阻碍全球经济发展。根据国际智库预测,到2030年,RCEP有望每年带动成员国出口净增加5190亿美元,国民收入净增加1860亿美元。通过推动贸易自由化、投资便利化及全球供应链优化,RCEP将为后疫情时代全球经济复苏注入强劲动力,也为世界经济规避风险、稳定发展保驾护航。
其次,RCEP涵盖不同发展阶段的多个经济体,形成了新兴经济体与发达经济体的良性互动与合作共赢,具有其他区域性协定难以比拟的优势。除统一关税减让外,RCEP在“原产地累积规则”“投资负面清单”“棘轮机制”等方面的创新也为全球经贸合作树立新范本。当前,全球经济治理体系不适应国际形势发展的矛盾加剧,RCEP将推动全球经济治理体系朝着更加公正合理、普惠共赢的方向发展。
再次,RCEP充分考虑成员国间经济发展水平的巨大差异,是首个在争端解决机制中规定特殊与差别待遇条款的区域经贸协定,体现了公平正义、包容互利的发展精神。当今世界存在两种取向的激烈斗争。一种是搞孤立封闭、优势垄断、保护主义的集团对抗;另一种则是从全人类的福祉出发,推动团结合作、倡导开放融通、实现互利共赢。历史和现实经验告诉我们,开放而非隔绝,融合而非脱钩,互利而非自利,才是带领我们共克时艰的制胜法宝,才是引导全球经济健康发展的人间正道。RCEP的签署体现了各成员国拥护多边主义、自由贸易的必胜信念。正如外交部发言人汪文斌所强调的,RCEP的生效实施,是多边主义和自由贸易的重大胜利。面对百年未有之大变局下的动荡变革,国际进步与合作的力量乃是大势所趋,不可阻挡。
助力双循环发展格局,促进开放型经济新体制的形成
为外循环稳环境,为内循环增动力,RCEP的生效将推动中国双循环发展格局的建立,促进更高水平的开放型经济新体制的形成。
首先,RCEP将助力中国双循环发展格局的构建与形成。一方面,RCEP连通区域内资源与市场,打通国内外供给与需求,通过构建一体化的规则,提升区域经济发展环境的稳定性,为外循环的顺利运行保驾护航。RCEP成员国地缘邻近,发展水平多元,资源禀赋各异,产业优势互补,市场潜能巨大。这些有利条件能帮助我国减少对美国等西方发达经济体的依赖,增强我国产业链与供应链安全,还将提高我国抵御国际政治经济动荡风险的能力。另一方面,RCEP带动中国企业充分融入大市场,为内循环注入新动力。通过减让关税、统一的原产地规则和高效的便利化措施,区域内商品和制造业原材料的流动性增强,企业交易成本下降,国际竞争力增强。高水平的开放要求中国企业直接对标国际先进企业,对接国际技术标准,提高产品质量,攻克关键技术,从而持续提升企业参与国际合作与竞争的能力。这一过程还将促进我国制造业向中高端迈进,推动产业结构升级。
其次,RCEP的生效将推动更高水平的开放型经济新体制的形成。一方面,投资自由化与贸易便利化将提升我国开放水平,促进经济增长。投资开放,既能稳定国内已有外资,将更多外资引进来,又有利于国内资本更好地走出去,扩大优化产业链布局。商品市场开放,企业以较低的成本获取更优质的设备与原材料,提升产品品质,满足国内消费升级需求,提高中国产品的海外声誉。根据商务部国际贸易经济合作研究院发布的《RCEP对区域经济影响评估报告》,到2035年,RCEP将使中国出口和进口累计增量分别达到3154亿美元和3068亿美元,经济福利将累计增加996亿美元。另一方面,通过提高开放水平,RCEP将推动中国技术革新和制度创新。RCEP覆盖了电子商务、人工智能等新领域,在全球数字、绿色治理等领域开展新合作。科技创新和数字化变革推动中国与东盟等国在数字经济时代的融合,也推动中国技术的进一步革新。RCEP对于国际经贸新规则的尝试,使中国更加适应国际贸易规则的新变化。这些高标准的规则既体现了中国深化开放的决心和推动贸易自由化、全球化的信心,也为我国提供了适应新规则的机会,积累了制定新规则的经验,为未来的制度创新指明了方向。此外,RCEP的成功还将为中国下一步参与更高标准的《全面与进步跨太平洋合作关系协定》(CPTPP)打下坚实基础。
展望未来,在百年变局和世纪疫情的叠加共振下,RCEP将始终深化经济开放融合,推进区域合作迈上新台阶;拥抱多边主义与自由贸易,开创全球经济合作新局面;助力双循环发展格局,促进开放型经济新体制的形成。作为RCEP最积极的参与者和贡献者之一,中国将坚定支持东盟的中心地位,与成员国一道,携手同行,共谱繁荣美好的新篇章。
本文出自光明日报
|